原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8日10时00分至2024年8月7日10时00分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原阳县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 原阳县人民法院 ),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新乡市原阳县新城区黄河大道北侧翰林华府小区24号楼1层116商铺、117商铺、118商铺,其所在建筑物总层数6层,拍卖对象分别位于第1层、第1-2层,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建成年份为2017年,房屋总建筑面积为490.63㎡,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09年03月01日起2049年03月01日止,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101.58㎡,含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价值,不含室内可移动的家俱、家电等及其他债权债务。其装修装饰情况如下:外立面部分墙砖、部分铝塑板;入户门为玻璃推拉门;室内1层地面铺地板砖,内墙面刷乳胶漆,顶棚吊顶;2层地面铺地板砖、地毯,内墙面部分贴壁纸、部分贴瓷砖、扣板墙,顶棚部分石膏板吊顶、部分木质吊顶;卫生间地面铺地板砖,内墙面贴瓷砖,顶棚刷乳胶漆;塑钢窗;其中一楼CT室墙内带铅板,未腾空,存在租赁,评估价:3489700元
序号 | 权利人 | 房号 | 产权证号 | 用途 | 层数 |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 | 建筑面积(㎡) | 评估单价(㎡) | 评估总价(㎡) |
1 | 李XXX | 116商铺 | 豫(2017) 原阳县不动产权第0002614号 | 商住/商业、金融、信息 | 1/6 | 12.58 | 60.76 | 8891 | 54.02 |
2 | 117商铺 | 豫(2017) 原阳县不动产权第0002618号 | 1-2/6 | 62.59 | 302.3 | 6005 | 181.53 |
3 | 118商铺 | 豫(2017) 原阳县不动产权第0002617号 | 1/6 | 26.41 | 127.57 | 8891 | 113.42 |
合计 | 101.58 | 490.63 |
| 348.97 |
起拍价:2093820元,保证金:40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当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对于社会上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等行为,或者以承诺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或者承诺看样、腾房等,要求支付代拍费用的行为,竞买人买受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原阳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相关纳税主体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成交后税费情况:在资产拍卖与产权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双方所需要承担的税款,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缴款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款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款,但应优先保障本案执行款(仅限于抵押房产、保障生活用房租金、诉讼费、执行费等),如无剩余执行款退还已缴纳税款,买受人可另行主张,以物抵债承受人所缴纳税款亦另行主张。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机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垫付的税款票据至本院申请退款,逾期未提交税款票据有效支付凭证申报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的三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拍结束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银行开户名:原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阳县支行,账号:6228401367110225769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原阳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告。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373-758015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73-7580192
原阳县人民法院
2024年5月23日
原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8日10时00分至2024年8月7日10时00分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原阳县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 原阳县人民法院 ),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
新乡市原阳县新城区黄河大道北侧翰林华府小区24号楼1层116商铺、117商铺、118商铺,含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价值,不含室内可移动的家俱、家电等及其他债权债务。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前两个工作日向原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原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两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对于社会上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等行为,或者以承诺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或者承诺看样、腾房等,要求支付代拍费用的行为,竞买人买受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原阳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两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特别提醒:优先购买权人必须参与应价方为有效)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尾款缴纳后七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原阳县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银行开户名:原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阳县支行,账号:6228401367110225769)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相关纳税主体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成交后税费情况:在资产拍卖与产权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双方所需要承担的税款,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缴款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款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款,但应优先保障本案执行款(仅限于抵押房产、保障生活用房租金、诉讼费、执行费等),如无剩余执行款退还已缴纳税款,买受人可另行主张,以物抵债承受人所缴纳税款亦另行主张。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机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垫付的税款票据至本院申请退款,逾期未提交税款票据有效支付凭证申报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3-758015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73-7580192
原阳县人民法院
2024年5月23日